2022宝鸡太白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全文)

导语 宝鸡市教育局发布太白县2022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包括入学流程、相关要求等,具体详见正文。

  太白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人学工作方案

  为高效、有序做好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良好教育招生秩序,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2〕108 号 ) 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太白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夯实招生工作责任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改革是国家教育治理的重大决策,对规范教育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按照全市“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 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机制,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县局抓好具体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等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县局的统筹安排下,做好报名登记、资料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严禁出现乱招生、乱择校、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为稳步推进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县局成立以县教体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教育专职督学为副组长,教育、人事、安稳、督导等相关股室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太白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股,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日常工作管理。

  二、规范招生入学管理

  1.依法保障入学权益。 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精准掌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信息,通过协同政府落实入学通知书制度等方式,切实保障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体局批准。坚决禁止以“国学班” “读经班” “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违法办学行为。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2.严格执行学区规定。 按照市局“学区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根据我县教育实际,我县小学继续执行原有学区划分规定,县城小学严格执行《太白县县城小学学区划分指导意见》(太教体发〔2017〕294 号),乡镇小学生源就近入学, 优先保障特殊群体和优抚对象入学,确保所有学生“有学上”。 合并咀头初级中学和育才中学初中部,迁至教育园区,更名为“咀头镇初级中学”,招录除桃川镇、鹦鸽镇外所有乡镇和城区学生, 鹦鸽、桃川镇在县城购房和在县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鹦鸽初级中学招生桃川镇、鹦鸽镇学区学生。

  3.落实教育优扶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实行优先录取,确保优抚对象各项教育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妥善做好孤儿、 脱贫家庭、低保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落实相关学生资助政策。残疾儿童依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落实就近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或就近学校送教上门等安置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严格执行学区划分意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参照学区划分意见执行。

  4.细化招生入学流程。继续依托市局建立的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 义务段新生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招生入学。

  报名。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全县统一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指导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学生的身份证号是唯一检索信息,家长根据户口或住房所在学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志愿。

  审核。 各义务教育学校优化审核程序,规范资料清单,对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入学资料进行逐一审核, 对资料不全的要求补充提交,对提交虚假资料的不予报名确认。 全面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招生。 报名结束后,由县局组织辖区学校招生。按照“公民 同招,依次录取”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首先安排学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超过学位数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局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招生完成后,经县局审核,学校对外公布招生名单,通过系统通知家长报名时间及其它相关报名事宜。

  三、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 各校要继续通过新闻媒体、校园公示栏、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宣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区划分、登记流程、审核条件、时间安排等政策规定,提高知晓率,形成良好招生入学工作氛围。尤其是要借助社区、镇村组织的力量,将宣传辐射辖区所有适龄学生家庭,以广泛的社会知晓率保障招生入学顺利进行。

  2.严格纪律。 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生工作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或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严肃执纪。县局执行领导包镇联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责任制,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和常态督导。

  太白县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917-49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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