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第七幼儿园2025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简章(时间+入口)
导语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及省、市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西安市长安区第七幼儿园2025年秋季面向社会招生工作简章。
西安市长安区第七幼儿园2025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简章(时间+入口)
一、招生对象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符合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我园计划面向社会招收小班幼儿85名。
三、招生范围
幼儿园周边适龄幼儿。
四、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
五、报名方式
网络邮箱登记报名
六、招生条件
类别一:长安区户籍人员子女,幼儿和父母一方户籍应在长安区范围内。
类别二:长安区范围内购房人员直系子女。
类别三:具有长安区居住证或租房合同人员直系子女。
备注:在符合招生条件的前提下,按照接收邮件先后顺序,优先录取类别一幼儿;如有剩余学位,按照接收邮件先后顺序,继续录取类别二幼儿;再有剩余学位,按照接收邮件先后顺序,继续录取类别三幼儿,额满为止。
七、招生安排
1.公布招生简章
2025年6月30日在幼儿园门口及幼儿园公众号,同时公布我园2025年秋季面向社会招生简章。
2.成立监督组
2025年7月7日,邀请社区领导、物业代表、党员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监督组,全程参与监督本次报名工作。同时对招生现场全程录像,邮件收件界面全程录屏,进行证据保全,以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生成邮箱
2025年7月7日,由监督组所有成员,每人现场任意圈出1个字符,随机产生此次报名邮箱,并在当日9:30准时在我园公众号平台公布邮箱号码。
4.邮箱报名
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邮箱后,家长按照要求在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箱开放时间为7月7日9:30--11:00(11:00以后报名无效)(因网络推送延时等因素,接收报名邮件以公众号推送时间为准)。
5.邮箱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
(1)邮箱报名所需资料:《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家长可对应所属类别在公众号文末自行下载,参考附件2样表并完整填写)。其中内容包括:
①幼儿基本信息:请在登记表对应栏中准确填写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并插入幼儿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清晰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背景为纯色,红底、蓝底均可)。
②上传不同类别的相关文件: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任一类别的相关材料:
类别一(户籍类):①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②出生证明③户ロ本首页、父母一方页及幼儿页。
类别二(购房类):①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②出生证明③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类别三(居住类):①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②出生证明③居住证。
(2)报名要求:
①邮件主题为:类别一(或类别二、类别三)+幼儿姓名+幼儿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如:类别一+张某+610000000000000000+13000000000
注:双胞胎或多胞胎根据人数填写完对应表格,分别上传后,投递一封邮件。例:类别一+李XX1+幼儿身份证号码+家长电话号码;类别一+李XX2+幼儿身份证号码+家长电话号码(李XX1、李XX2家长电话号码必须为同一人)。
②插入的图片资料格式应为JPG或PNG。上传的《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以附件word的形式上传,请勿上传压缩包。
③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每名幼儿只能投递一封邮件,如重复报名,将不予录取;邮件主题命名错误、主题和邮件内容不符,将不予录取;邮件无法打开、上传资料缺失,将不予录取。
④报名过程中,现场如遇幼儿园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因素,报名时间将另行安排。
6.资格审查
监督组现场集体审核邮箱报名资料,按照进入邮箱先后顺序招录小班前85名幼儿,并电话通知预录取幼儿。
注:我园将在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基础上多拆招生计划的10%幼儿的邮件,作为替补录取人选,如果现场录取的幼儿,线下审资料未通过或者放弃审核资料,将从替补人员中从前到后的顺序进行替补录取,如有空余学位,则顺位递补。
1.2025年7月7日下午,预录取幼儿家长接到我园电话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幼儿园,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及注册,对弄虚作假、未进行资格审核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审核通过的家长现场发放入园录取通知书。
2.现场审查资料包括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类别一(户籍类):出生证明、户口本首页、父母一方页及幼儿页、预防接种本。
类别二(购房类):出生证明、户口本首页、父母一方页及幼儿页、预防接种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类别三(居住类):出生证明、户口本首页、父母一方页及幼儿页、预防接种本、居住证。
八、公示结果
录取幼儿名单将于招生工作完成后在西安市长安区第七幼儿园门口进行公示。
九、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029-89236318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6:30(法定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1.保教费:据长发改发〔2024〕44号文件,我园暂执行455元/生/月收费标准。
2.伙食费:18元/生/天。
(此招生简章解释权属长安区第七幼儿园所有。)
附件下载
附件一: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二: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样表
附件三:图片插入操作流程
附件四:邮箱报名操作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长安幼儿园】获取西安市长安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幼儿园名单,招生报名时间+入口,收费标准,入学流程、材料、条件等最新招生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