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取消公费研究生学费实行最高限价制

导语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高等院校、党校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对所有新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按最高限价收取学费。限价标准分别是: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8000元、博士生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每学年12000元、博士生15000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艺术类专业研究生每学年30000元。

  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副调研员魏海燕:有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原来以前财政拨款的研究生他是不收费的,但是从2014年秋季开学起,我们所有的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我们实行的是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就是对于在校在读的研究生,他们没有任何影响,按照现行的政策执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招收的研究生,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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