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新修订)

导语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要求幼儿园的名称必须规范,不含有“国际、中华、双语、艺术”等字,并采取随机、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并每5年复验一次。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

  省级示范幼儿园是幼儿园办学的“最高”级别。新修订的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估。其中要求,幼儿园的名称必须规范,不含有“国际、中华、双语、艺术”等字;男教师比例达到教师总数的5%;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三年内没有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违背师德师风现象;严格限制班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各年龄班幼儿数最多不超过规定班额5名。

  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中,如果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违规收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隐患、“小学化”现象严重,以及因其他原因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另外,还要求幼儿园的名称必须规范,不含有“国际、中华、双语、艺术”等字。

  省教育厅对省级示范幼儿园动态管理,采取随机、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并每5年复验一次。对抽查和复验不合格的省级示范幼儿园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者,取消省级示范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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