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时间
导语 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公布,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7日,考试时间:2015年6月7日至8日。
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7日,考试时间:2015年6月7日至8日。
报名考生应于2014年11月29日至30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审查,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查;往届毕业的“三校生”回户籍所在市招办审查。各级资格审查部门要认真审查报名考生在我省常住户口年限、学历、学籍档案。严防违规报考。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5.截止高考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非“三校”毕业生;
3.在“三校”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四)“三校”生符合上述第一(一)条各项规定条件的,参加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也可报考高职院校单独组织的综合评价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