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安公办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收费政策

导语 欢迎阅读西安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的2018西安公办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收费政策,包括学费、课本费等。

  西安市公办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收费政策(2018年春季学期)

  一、收费项目

  全市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取消自行车保管费。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公办普通高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包含住宿费。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仅包括伙食费。

  二、收费标准

  1.行政事业性收费

  (1)学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其中,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除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外, 其他职业高中按文科每生每学期700元,理科每生每学期900元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

  (2)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代收费

  (1)课本费: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2)学生健康体检费:按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的标准收取。

  (3)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次95元收取。

  3.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西安市公办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收费标准

  (2018年春季学期)

收费

类别

收 费 标 准

学费

备注

普通高中

省级标准化

免收

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城市

农村

职业高中

文科

700

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陕财办教〔2013〕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理科

900

备注:

1.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其中,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2.有关收费文件参见陕政发〔2016〕28号、陕价行发〔2006〕120号、陕价行发[2013]17号、陕价服发〔2015〕73号等文件。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二、服务性和代收费标准

项目

费用名称

说 明

代收费

课本费

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学生健康体检费

按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的标准收取。

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

按每生每次95元收取。

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推荐阅读:2018陕西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