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杨凌中考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导语 2021中考杨凌中考成绩7月13日下午21:00开始公布,考生可登录【杨凌示范区中招管理系统】查询成绩。

  中考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7月13日下午21:00

  查分入口>>>点此进入

  注意:

  1.考生如果忘记登录密码,请联系本校系统管理员恢复初始登录密码。

  2.五年制高职中专计划已在示范区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中公布。

  3.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三年中专一次填报志愿,逾期不得填报,未填报不予录取。

  4.志愿提交后可修改,输入身份证号后确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报。

  杨凌示范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完善计划管理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面向社会公布。示范区教育局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继续巩固落实职普招生比4:6的政策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规范办学状况等情况,下达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所有高中按照示范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所有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所有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示范区招生录取平台进行,不得自行招生。所有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三)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和定向计划,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区各初中学校,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四)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名额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全区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案详见附件2。

  网上填报志愿

  中考评卷结束后,示范区教育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随中考成绩一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杨凌示范区教育局网站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严格招生录取

  (一)录取方式。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杨凌示范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三)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四)优待政策。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五)录取规则。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按照属地原则统一网上录取,可递补录取。所有高中均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六)录取纪律。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面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民办学校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跨市招收的学生录取和学籍转接,由录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筹指导生源市(区)教育局办理学籍转接。

  加强学籍管理

  各高中学校依据录取结果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不得从外省市直接招生和跨省市录取。杨陵区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高一学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加强审核和督查,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教育局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和严格程序,指导规范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

  (二)加强政策宣传。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要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等途径,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招生办法,面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学校,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中考】可获取西安各区县中考志愿填报入口、查看填报指南、分数线、中招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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