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中考录取规则

导语 西安市全市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城六区与五区二县同步录取,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正文。

  (一)全市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城六区与五区二县同步录取。

  1.城六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区县配合。

  国际港务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等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开发区和原所属行政区共同组织实施,开发区承担主体责任,原所属行政区承担相关责任;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行政区进行,开发区教育局参与组织;招生录取安全维稳工作由各开发区负责,原所属行政区配合。

  2.五区二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区县组织录取,并与城六区同时进行。五区二县的录取方案于7月15日前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各区县录取结果按时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

  3.所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西安市中招录取网络平台。

  西安市高新第二高级中学、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纳入城六区和长安区统一招生,其在城六区招生录取纳入雁塔区管理。西安市航天城第二中学纳入城六区和长安区统一招生,招生录取工作由长安区教育局牵头管理,雁塔区、航天基地教育局参与组织。西安市创新港中学招生工作纳入西安市城六区统一招生,其在城六区招生录取纳入未央区管理。

  五区二县在城六区招生的省级示范高中、民办学校(长安第一民办中学、陕西实验高级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西安南开高级中学)纳入城六区统一招生平台。

  4.长安大学附属中学,长安区第九中学等2所学校2022年暂停招生。

  (二)录取工作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维度;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

  1.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和学业评价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任意2项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资格。

  (三)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分为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四个阶段。预投档阶段各区教育局指导学校认真核对该批次各类招生计划,同批次所有预录取操作完成后,学校一次性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各学校要按照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及时核对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结果,未按时反馈相关结果时,投档结果与下达招生计划、录取类别等一致时,招生系统自动确认,并对相关区县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1.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

  (1)特长生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

  (2)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春笋计划”创新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等录取。

  国际课程班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此类课程班录取的学生都应在该课程班就读,不得随意转到其他普通班就读。

  (3)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录取。各大学附中录取本单位教职工子女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4)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

  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

  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城六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5)西安中学民营机制,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宏志对等班录取。

  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等、大学教职工子女、统招生和定向生、西安中学民营机制及宏志对等班等五类依次进行预录取,此阶段招生学校初审各类预录取结果。各类预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各学校一次性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2.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统招生和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

  录取原则、程序和操作办法与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相同。

  (四)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的依据和程序。

  筛选依据:四个条件两项指标及学科学业考试成绩。

  1.四个条件依次为:

  (1)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其他军人子女)。

  (3)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

  (4)少数民族考生。

  2.两项指标依次为:

  (1)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

  (2)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

  3.筛选程序及操作办法:

  首先依次比对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其他军人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少数民族四个条件。若考生具备某一条件,则依次优先录取;若前一条件比对结束还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比对下一条件。

  若考生四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两项指标。首先比对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同等级个数,若不相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若相等则比对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若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的4个等级中同等级个数不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两项指标比对中,若某项指标比对后考生数等于计划数,结束筛选,否则继续比对下一指标。

  若通过以上四个条件两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依次按照学科分数进行比对录取。

  (五)五区二县自行组织录取会,录取参照城六区的录取办法、程序和要求实施。

  在五区二县有生源计划的城六区学校,由生源所在区县统一安排,与当地学校录取同步进行。招生录取结果由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征得生源所在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报市教育局审批录取。

  (六)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录取工作。

  职业高中录取新生与普通高中同步。重点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步进行录取。非重点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同步进行录取。

  报考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清册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工作。

  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按照省上有关规定,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在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录取场所内进行。

  (八)跨区域招生录取。

  跨区域招生纳入西安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跨区域招生学校限报一所。跨区域考生资料(准考证、原始成绩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相关材料)由招生学校通过平台统一提交。

  在省内外地市招生要按照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招生区县审查结果招生录取。

  在五区二县招生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招生区县审查结果以及招生区县提供的流出证明进行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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