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社区专职人员招聘笔试加分政策详解

导语 按照规定,2015陕西社区专职人员招聘笔试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获得加分照顾,具体标准详见正文。

  2015陕西社区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条件和标准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2年9月14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陕西民政网下载并填报《2015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一项条件的还应提交《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陕西民政网下载);符合第二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三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区、市)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在9月30日17:00时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区、市)社区办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市级社区办(民政局)复审,市级社区办(民政局)将复审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市级报刊或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市级社区办(民政局)复查,最终名单于10月20日17:00时前上报省民政厅。

  附件下载:

  2015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2015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

  相关链接

  2015陕西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5陕西社区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2015陕西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详解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