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市内转移办理指南

导语 西安市内职工离职重新入职需要将个人公积金账户办理转移手续,办理地址可在公积金业务指定银行网点办理,详情见正文。

  【一】办理地址

  1、西安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
浦发银行 招商银行 西安银行 北京银行
华夏银行 交通银行 民生银行 中信银行
浙商银行 光大银行 兴业银行 长安银行
恒丰银行

  2、西安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二】办理时间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三】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时,需提供身份证及转入单位接收函。

  2、转入单位经办人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

  3、转入单位经办人通过西安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时,按照网厅提示操作办理。

  【四】办理须知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3、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前,应由缴存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转移】了解西安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查看咨询电话,追踪转移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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