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市内转移办理指南
导语 西安市内职工离职重新入职需要将个人公积金账户办理转移手续,办理地址可在公积金业务指定银行网点办理,详情见正文。
【一】办理地址
1、西安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
工商银行 | 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农业银行 |
浦发银行 | 招商银行 | 西安银行 | 北京银行 |
华夏银行 | 交通银行 | 民生银行 | 中信银行 |
浙商银行 | 光大银行 | 兴业银行 | 长安银行 |
恒丰银行 |
【二】办理时间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三】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时,需提供身份证及转入单位接收函。
2、转入单位经办人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
3、转入单位经办人通过西安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时,按照网厅提示操作办理。
【四】办理须知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3、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前,应由缴存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转移】了解西安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查看咨询电话,追踪转移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