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导语 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具体填报方式详情见正文,包括条件、材料、标准。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详解
一、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家有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婴幼儿。
二、填写申报准备材料
子女身份信息(包括子女姓名、国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
三、手机APP填报图示
第1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选择扣除年度2024】→【确认】;
第2步: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确认【基本信息】(选填)后,进入下一步;
第3步:点击选择“子女信息”;子女信息添加完成后,填写“配偶信息”,选择“扣除比例”;
第4步: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四、注意事项
(1)证件号:
对于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子女 ,可暂时适用“出生医学证明”采集身份证件信息;在为子女办理户口登记后,需及时更新身份信息。
(2)本人扣除比例:
子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本人选择扣除比例不得变更。该项扣除全部由本人享受的选择100%;约定由该子女的父母分别扣除的,选择50%;同一子女的该项扣除父母合计不能超过100%。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扣除。父母中选择全部扣除的一方填写此表,另一方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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