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西安免费婚检可以增加十天婚假

导语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免费婚检有哪些鼓励政策?

  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办理婚检的同时还可以办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女方可以再增加十天产假。

  婚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合计婚假为13个工作日

  相关政策: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

  提示:

  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是指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级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凭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享受延长婚假的待遇。

  免费婚检注意事项

  1、 领取《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时,婚检双方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同时来现场领取。

  2、《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有效期为3个月,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拓展阅读:西安产假规定

  根据陕西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五)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2023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

  根据文件规定,西安市正常分娩的女职工,产假为158天(特殊情况参照上述条例进行调整

  推荐阅读西安免费婚检参加指南(条件+材料+预约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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