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个人的合同鉴证

导语 西安本地宝整理出关于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个人的合同鉴证信息,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进行浏览查询,希望信息内容能够帮助到你。

  办理机构: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管委会办公室 (简介)

  办理地址:长安北路1号

  联系电话:(029)5234515 5268412 5261572

  申办对象资格:

  凡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办理依据:

  订立和变更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正  文:

  1、聘用合同应包括那些条款?

  a.聘用期限;

  b.工作内容;

  c.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d.聘用报酬;

  e.劳动纪律;

  f.聘用合同终止条件;

  g.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2、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最长为多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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