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

导语 西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况有哪些?小编整理了西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八种情况,详细请见下文:

  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西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规定而发生的各项生育费用;

  ②因犯罪、酗酒、吸毒、自伤、责任事故等造成终止妊娠的一切费用;

  ③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④未经经办机构批准到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节育手术的医疗费;

  ⑤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

  ⑥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发生的除分娩医疗费用外的费用;

  ⑦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⑧超出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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