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导语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西安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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