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申请经适房需要哪些条件?

导语 西安于2019年7月1日起,已全面停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详见正文。

  西安于2019年7月1日起,已全面停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2021年11月1日起,西安暂停共有产权房资格申请,2021年10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0月31日)已经受理的,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二、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限价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

  三、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实行轮候与摇号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购房资格批准时间顺序,建立保障家庭轮候库并向社会公开。轮候家庭按照轮候顺序自主报名参加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签订购房合同后,退出轮候库。

  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具体详情请点此查看:西安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原文)

  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轮候分配暂行规定

  一、申请共有产权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一)《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居住证。

  (三)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声明。

  (四)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五)住房市场调控相关证明。2019年6月20日起,除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以外的新落户不满一年的申请人,还应提供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还应提供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新引进人才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人才认定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证明。

  具体申请指南点此查看:西安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推荐阅读:

2024西安保障性住房申请攻略

市本级公租房 申请指南 | 电话 | 操作流程 | 房源
大学生公租房 申请指南 | 电话 | 入住时间 | 房源
高新公租房 申请指南 | 电话 | 操作流程 | 房源
曲江公租房 停止审核曲江新区公租房资格通告
西安保租房
申请指南 | 电话 | 操作图解 | 房源
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 住房补贴                  共有产权房:最新消息 | 购买公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经适房】获得西安经适房最新消息及进展,办理推出指南、最新买卖政策等,查看各区房源地址户型及周边设施,办理指南和电话。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