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流程
导语 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那么西安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时间要求是什么,什么时候申报,申报的内容有哪些呢?
西安市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对象
凡在陕西省西安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西安市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方式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分为电子报告和纸质报告两种方式。
相关链接:西安市个体户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关于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
1、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电子年度报告并公示;
2、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到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温馨提醒:电子报告和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西安市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时间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解读:2014年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在2015年1月1日后开始报送年度报告,至2015年6月30日。
西安市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包括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有效期限等;
2、生产经营信息。包括营业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等;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前款第(三)、(四)项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所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年报申报注意事项:
1、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后,再报送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应当同时公示。
3、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