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独子证办理统一服务热线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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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办证过程中存在疑问和困惑,可拨打全省卫生计生服务热线 12356、12320。

  省卫计委已发布通知公布,办证时间已延长,2017年1月1日后仍可随时办理,请大家避免扎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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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10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夫妻一方因出国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给予办理。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为户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但独生子女保健费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

  夫妻双方无法提供《收养证》的,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前以事实认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后,予以办理。

  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原证件继续有效。

  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在子女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可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独生子女年龄在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⑩ 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推荐阅读西安独生子女父母领取补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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