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转移办理指南

导语 欢迎阅读西安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的西安医保转移办理指南,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

范围对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有单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由单位为其申请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等参保人员由个人申请办理。


申请流程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点此进入)直接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1、网上申请

点击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滑至首页下方的地方网厅入口提交申请。

2、线下申请

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点此查看:西安市医保经办咨询电话及地址


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

1、本办法所称转出地是指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转入地是指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拟转入地。  

2、转出地的校验规则主要为是否已中止参保,转入地的校验规则主要为是否已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保。校验规则涉及事项应逐步实现网上办理、一站式联办。


待遇衔接

一、西安办理医保转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1、在医保转移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

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2、在医保转移前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二、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

1、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

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2、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1、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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