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安大病医保报销指南

导语 西安大病保险报销分为“一站式”即时结算和政务大厅窗口结算两种服务模式,详见正文。

  2021西安大病医保报销指南

  西安大病保险报销分为“一站式”即时结算和政务大厅窗口结算两种服务模式

  (一)“一站式”即时结算 “一站式”即时结算是指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参保患者在就诊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获得大病保险补偿,患者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付费用的服务模式。医疗机构在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结算后,与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进行大病保险资金结算。结算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拨付单》;

  2.医疗机构账户信息(如无变化只需首次提供)。

  医疗机构按月将须提供的资料交送至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承办机构应在次月5 日前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资金划拨流程向医疗机构支付大病保险垫付款。

  (二)政务大厅窗口结算。是指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参保患者未能在医疗机构完成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按规定在各区县指定的政务大厅医保窗口进行大病保险申请的服务模式 具体结算流程分为“一单式”结算、零星及特案手工结算两种

  1.“一单式”结算 指未能在医疗机构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需前往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进行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时一并进行大病保险“一单式”结算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上同时体现大病保险结算金额医保系统在推送大病保险结算数据时一并将患者的账户信息推送至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由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依据系统数据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大病保险补偿款支付给患者。患者只需向当地医保经办中心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所需的各项资料,无需额外提供资料

  2.零星及特案手工结算 针对患者已经进行了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未能进行大病保险结算的特殊情况,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区县大病保险服务窗口进行手工结算。

  在就诊事实清楚、申报材料齐备的前提下,15 个工作日内将大病保险补偿款支付给患者。结算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2)病案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复印件(如其他资料中能体现疾病诊断则无需提供);

  (3)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

  (4)医保结算单原件;

  (5)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6)其它必要材料

  点击查看:西安市居民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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