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22居民医保缴费什么时候可以用

导语 2023年1月1日开始,就可以使用,2023年度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确认延期,缴费入口不变,开通缴费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月28日,详情见正文。

  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缴费时间:

  正常缴费期:2022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延长缴费期:2023年1月3日至2月28日

  二、缴费额度: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三、待遇享受期: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确认

  (一)一般人员

  1、参保人员须按照拟参保地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公开的缴费渠道主动缴费,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参保地等信息,及时足额缴纳参保个人缴费。参保个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方式查询缴费情况,确定参保缴费成功。

  2、参保人选择的参保地必须至少与户籍地或居住证地中一项相同,方可完成参保缴费申报。

  (二)新增人员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税务部门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三)重复缴费

  重复缴费是指,缴费人已经参加职工医保或已经以大学生身份参加居民医保后,又缴纳了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以及先参保缴纳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且未办理停保、又参加了职工医保的。重复缴费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按照优先享受职工医保、大学生身份医保待遇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重复缴费的缴费人,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前,由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费,经同级医保部门审核并办理居民医保退费。

  非因本人原因出现错缴异地的参保人员,以缴费地办理退费、拟参保地重新缴费的方式办理,待遇享受期从首次缴费时间起算。错缴异地人员的退费申请,可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四)跨年度结算

  统筹区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跨年度医保结算,统一以参保患者出院时间当年度结算政策办理。跨年度跨统筹区参保住院患者,按自然年度所属不同参保统筹区结算政策分别结算。

  (五)其他

  参保人成功缴费后,待遇享受期(1月1日)开始,不予退费。当年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发生应征入伍、参加职工医保、服刑、死亡等情况,居民医保参保身份自动丧失,原参保缴费不予退还。

  推荐阅读:2023年度西安市居民医保缴费开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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