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安社保补贴发放通知

导语 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时间是2023年2月15日至8月31日,以下是具体信息。

  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在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养老保险 300 元/月,医疗保险 200 元/月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补贴,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首次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养老保险 400 元/月,医疗保险 200 元/月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补贴,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销工商登记后,可申请补贴。对于享受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后一年内创业失败的,可申请补贴。

  三、业务申报审批

  (一)申报路径

  符合条件人员,在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后,可通过电脑网页版或移动端进行申请。

  1.电脑网页版:“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进入网址)—“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2.移动端:可搜索“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受理审批

  1.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负责本辖区社保补贴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

  2.市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曲江新区、航天基地负责本辖区社保补贴的初审、复审及公示工作。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后,补贴资金将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中。

  四、所需资料

  (一) 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

  (二)创业失败人员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 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度发放。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高校毕业生,在政策享受期限内,可根据个人社保实际缴费情况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二)已缴纳 2021 年度社会保险费却未申请该年度个人社保补贴的,可补办 2021 年度个人社保补贴。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冒领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 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失信信息。

  (四)2022年度个人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 2023年2月15 日至8月31日。

  (五)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各经办机构要依据档案托管原则,及时受理青年人才驿站个人社保补贴业务。受理审批流程及时限参照本通知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社保补贴】快速进入社保补贴申请入口,查看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金额、申请材料、发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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