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长安区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开始通知
导语 人员范围:参加2021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长安居民,申报费用范围:2021年度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的门诊慢性病就诊费用,申报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4月30日,详情见正文。
2022西安长安区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开始通知
一、人员范围
参加2021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长安居民。
二、申报费用范围
2021年度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的门诊慢性病就诊费用。
三、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0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四、所需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票(报销联)原件;
2.门诊病历;
3.门诊处方;
4.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5.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6.患者或家属的银行卡复印件(限西安市内,须注明户名和开户支行)。
五、申报地点
长安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带齐资料可就近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卫生院,或就近前往长安康复医院、长安友谊医院、长安聂河中医医院、长安大千医院、长安樊川医院、长安利民医院、长安秦北医院、长安子午中医骨科医院、西安友铭医院、长安明康门诊部、西安工会医院、长安区医院、西安航天总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其中一家递交报销资料。
(上述定点医院在收集2021年度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资料后于每周三、五报送至长安区医保经办中心慢病科进行复审)
六、注意事项
1.对于不属于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及诊疗项目不予报销。
2.特药和特殊病管理的药品不属于慢性病报销范围。
3.对于有电子发票的患者填写《西安市医疗保险电子发票承诺书》(递交资料处提供)。
联系电话:029-8418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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