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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租房申请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2-20 18:58:57
申请条件
收入条件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租金按市场租金90%执行

1、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176元;

2、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828元;

3、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480元。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72%执行。

1、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3336元;

2、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058元;

3、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780元。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城六区城镇户籍家庭,租金按照廉租房标准(2.89元/平米/月)执行

1、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1668元;

2、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29元;

3、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390元。

房产准入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7平米

资产准入条件

(一)如果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车辆的,车辆不含税的购买价格不超过15万

(二)如果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工商注册的,工商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不超过15万

户籍限制

1、五区二县的群众 ,须在西安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西安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2、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 ,须办理西安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有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4、婚姻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含未成年子女)《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7、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需提供在本市城六区工作的相关证明,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举例:

1、西安市公共组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可前往申请点填写)

2、居民户口簿

3、身份证

4、居住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结婚关系证明

7、收入相关证明或承诺

8、资产证明或承诺

申请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提出申请

2、受理(4个工作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人才中心受理受理后4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公示、移交,公示3天

3、初审(5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初审,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移交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4、终审(11个工作日):

(1)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3天

(2)上报联审信息: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联审

(3)终审:将终审信息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联审、备案(10个工作日):

(1)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并将联审结果返回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2)备案

其中

1、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2、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应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3、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然后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9-87619420(购置型保障房管理)、029-87619419(租赁型保障房管理)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不知道社区在哪里可以咨询物业或者房东,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咨询人事,社区登记领表审核资格通过后,有房源才可以准备材料申请。

报名流程

(一)报名: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房源报名公告(包含小区名称、房源位置、套数、面积、户型、租金标准以及报名地点、时间等信息)。每个轮候家庭只能参加一个公租房小区的报名。

(二)排序:报名截止后,轮候选房顺序按照如下序列进行排序。

第一序列: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

第二序列: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第三序列: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

第四序列: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

第五序列: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第六序列:已审批的公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同一序列内的,按照轮候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若轮候时间相同的,按照年龄从大到小再次排序。

(三)公示:排序完成后,对轮候选房顺序名单进行公示。

(四)选房:公示完成后,按照公示的轮候选房顺序,依次通知轮候家庭选房,后续清退的房源,继续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依次通知选房。

当入住家庭在办理退房手续后,由房源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一周内完成保洁、消杀等工作。待符合重新分配条件后,纳入待分配房源。

申请地址

1、本市申请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2、非西安户籍家庭及人员前往居住证所在地社区申请

3、本市五区二县户籍人员前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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