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户籍证明

办事指南 > 西安户籍证明
我要查询:
办理用途
西安户籍证明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1-19 17:25:31
办理条件

申请人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民申请人是指被证明对象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证明对象的监护人。

单位申请人是指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政府有关部门和公证机构。

办理材料
个人办理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单位办理

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办理流程

西安市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批准。

办理时限

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免费办理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点击查看:西安市公安局各区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及电话

点击展开
热点推荐
相关热点资讯推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回复【落户】查看西安落户最新政策,获取各类落户方式条件及材料,户籍室咨询电话、办理地址。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