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暖气不用要提前多久申报
导语 西安用户停止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以下是具体信息。
西安暖气不用提前多久上报?
根据《西安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用户停止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不属于供热公司直管的,可以向物业提出申请。
不用热缴费标准:
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城区供热单位热线电话(加区号02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供暖缴费】查看预交供暖优惠政策、进入缴费入口,查询所属供热公司、收费标准、供热公司/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