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安市新城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流程

导语 西安市新城区包含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招生,就读公办学校完成信息审核登记后即可,就读民办学校需完成信息审核后再进行网上报名、补录等。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信息审核登记

  1、下载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

  2.分类信息审核登记

  7月8日—7月20日,进行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点击下载:新城区信息审核点)

  (1)学区学校审核登记

  房户一致的新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完成登记。

  (2)区域服务点审核登记

  ①新城区集体户人员适龄子女。家长持户口卡、租房合同、社区居住证明、身份证到居住地对应区域服务点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完成登记。

  ②随迁子女。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新城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子女及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区域服务点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完成登记。

  (二)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办法

  按照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的录取流程,公办学校采用分类审核、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情况等,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入学人数超出提供学位情况,同一类型学生参照积分统筹安排。

  遵循“自愿申请、有序开展、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一孩在学区内学校在读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三孩)在同类情况下优先入学;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根据统筹类别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二孩(三孩)与一孩同校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三)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名(8月1日前)

  各公办学校根据本校招生的实际情况,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我区3所民办小学原则上在新城区范围内招生。7月7日,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3所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三)网上报名

  时间:7月9日8:00-7月21日18:00

  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按照流程填报信息,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各区县、开发区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四)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时间:7月23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补录

  时间:7月25日-26日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学生再次登录报名平台进行补录报名。

  3、免试招生

  时间:7月27日-7月28日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4、未录取安排

  时间:7月29日-7月31日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新城区入学】,查看新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流程,信息审核资料、地点,追踪各区招生计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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