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区1月2日起恢复工作日常态化限行

导语 西安鄠邑区从12月31日12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同步解除西安市鄠邑区机动车单双号尾号限行,恢复工作日常态化限行。

  2023年12月31日,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降为橙色预警的通知》,从12月31日12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同步解除西安市鄠邑区机动车单双号尾号限行,恢复工作日常态化限行。

  2024年1月2日(星期二)

  限行尾号 2 和 7

  2024年1月3日(星期二)

  限行尾号 3 和 8

  推荐阅读西安鄠邑区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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