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2025上半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西安市临潼区2025上半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申请需在西安市教师资格办公室进行。

  1. 社会人员(1)具有西安市临潼区户籍。

  (2)持有西安市临潼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民证明等均不等同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本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2. 高校在校生 (1)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3. 港澳台居民 (1)持有由西安市公安部门签发,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已在西安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3)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温馨提示

  凡户籍在西安市内其他区县的社会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区县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凡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详见西安市教育局官网《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登陆http://edu.xa.gov.cn/xwzx/tzgg/645859b2f8fd1c1a702a5e67.html 查询。

  二、认定条件

  1. 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 学历条件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 )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3.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4. 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语文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6. 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依次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的顺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7:00。

  申报网址: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对比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故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注意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①现场自取和②邮寄两种方式,邮寄方式我区将委托中国邮政进行送达,邮费自付。(建议选择邮寄方式,优点:安全、快捷)

  (二)体检

  我区教资认定体检时间:2025年5月23日—6月24日,详见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ntong.gov.cn/ )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或关注“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申请人可结合实际到我区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5年7月7日—7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关注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或关注“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原件。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西安市居住证原件。

  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情况一:线下出具,可以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情况二:线上出具,可以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

  操作流程如下: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在审核完毕后返还申请人。

  四、认定结果公示

  临潼区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5天左右通过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五、 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临潼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381723。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模板)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教资认定】即可获取2025年陕西教资认定报名时间+入口,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西安各区确认公告,认定对象、材料、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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