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铁五第二小学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时间+学区)
导语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据《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铁五第二小学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时间+学区)
一、招生对象
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铁五第二小学招生对象均为2019年8月31日(含8 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条件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一)铁五小学招生计划
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一年级开设12个教学班,招收540名新生。
(二)铁五第二小学招生计划
西安市碑林区铁五第二小学一年级开设8个教学班,招收360名新生。
三、招生范围
1、铁五小学招生范围
太乙路以东;经九路以西;友谊东路以南;二环南路东段以北(碑林区铁五第二小学学区除外)。铁路局后八栋、6号高层、7号高层、铁路新村。
2、铁五第二小学招生范围
中铁南二环后村小区、祭台北区、祭台南苑、玫瑰园小区、曼城国际、金源都市、西延小区、领地国际、秋林新苑、太乙嘉园、铁安花园18号高层1号楼、金桂苑、秋林苑、中铁一局祭台村东院、中铁一局祭台村西院、太乙城时光界、太乙城时光里、恒志云都、恒志云仰。
四、招生程序
1、信息填报
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 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 “学段”(小学),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点击“下一步”并确认提交。
家长进行入学信息填报,在完成登记或报名确认前,入学信息可以更改;在完成登记或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不能更改。 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安排,6月25日至6月30日,开展义务 教育招生系统应用模拟填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入学信息模拟填报。家长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模拟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和登记报名工作。模拟填报的所有信息将会保存在系统内,但不作为最终入学信息审核和录取依据。待正式报名启动后,如填写信息无误,再次完成确认即可,如实际情况有变化,可以对模拟填报信息修改完善,进行最终确认和提交,完成正式的登记报名工作。
7月11日至7月24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入学信息正 式填报和确认。
2、资格审核
7月11日至7月26日,线上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3、招生录取
实行分类登记、积分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在招生平台先安排本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为维护入学秩序,确保入学公平,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及以后,房屋产权人发生变更的,若原产权人子女正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则该房产现产权人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本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如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实际承载能力的,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登记类型、积分排队顺序安排入学,未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在相对就近有学位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系统配置,入学分类登记,分户籍和随迁两大类六种情形。其中,户籍类分为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和其他三种情形;随迁类分为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种情形。
1.户籍类
(1)“房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落户在其自有房产所在地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适龄儿童初次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房户一致”。
(2)“房户不一致”是指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拥有房产,适龄儿童随父母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在地;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适龄儿童户籍非初次登记在此,或户籍存在迁移情况,视为“房户不一致”。
(3)“其他”是指空户、集体户以及适龄儿童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等其他户籍情况。
2.随迁类
(1)“跨省随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外。
(2)“跨市随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内西安市外。
(3)“市内跨县区随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
4、入学通知书发放
信息审核通过的,7月26日12时以后,登录铁五小学公众号查看领取通知书具体时段安排。7月27日分时段发放入学通知书。不按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将不予保留。
5、注册报到
持入学通知书的家长,登录铁五小学公众号查看注册报到具体时段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将不予保留。
五、时间安排
六、所需报名材料
(一)户籍类
1.房户一致。家长需准备以下材料: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父母双方无房证明。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户不一致。家长需准备以下材料: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父母双方无房证明。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其他。家长需准备以下材料:全家户口簿或户籍卡、房屋产权证明或父母双方无房证明。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二)随迁类
1.跨省随迁。
2.跨市随迁。
3.市内跨县区随迁。
以上三种情况家长需准备以下材料:全家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在碑林区办理的《居住证》或碑林区户籍证明。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房产、就业等材料不作为入学必备条件,但可作为积分入学的依据。
七、积分办法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校2025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碑林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积分指南》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积分排队分类与先后顺序
1.“房户一致”类;
2.“房户不一致”中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内无房产类;
3.“房户不一致”中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内有房产类;
4.户籍类的“其他”和随迁类;
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以上排序依次解决,直至学位用完。
(二)积分排队办法
1.以下3种情况根据适龄儿童落户时间进行积分,落户每满一年计1.2分,每月计0.1分,依次累计。落户年份相同情况下计算到月,落户月份相同情况下计算到日。
(1)“房户一致”类;
(2)“房户不一致”中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内无房产类;
(3)“房户不一致”中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内有房产类;
2.户籍类“其他”情况具体积分办法如下:
(1)在西安市城区无房集体户,适龄儿童落户每满一年计1.2分,每月计0.1分,依次累计;落户年份相同情况下计算到月,落户月份相同情况下计算到日。父母双方在我学区内工作的计2分,单方计1分,每满一年计1分,依次累计。父母双方在西安市已缴纳职工社保的计2分,单方缴纳的计1分;父母每年按时缴纳职工社保分别计1分,依次累计,上限10分。
(2)在西安市城区有房集体户、空户、挂户,适龄儿童落户每满一年计1.2分,每月计0.1分,依次累计;落户年份相同情况下计算到月,落户月份相同情况下计算到日。
3.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根据父母双方在西安市缴纳职工社保状况和在学区内就业、购房情况进行积分。父母双方在西安市已缴纳职工社保的计2分,单方缴纳的计1分;父母每年按时缴纳职工社保分别计1分,依次累计,上限10分。父母双方在我学区内就业计2分,单方计1分,每满一年计1分(以就业合同或营业执照时间为准),依次累计,上限10分。父母在我学区购房的计2分,购房每满一年计1.2分,每月计0.1分(以房产证时间为准),依次累计。
按照分类先后顺序排序,相同分类的积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在相对就近有学位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教育局招生入学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主体责任。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实施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政策宣传
6月16日学校在微信公众号、校门口公布学校招生实施细则。6月13日至24日学校开展招生入学政策精准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家长端操作培训。学校通过走进幼儿园宣讲和培训、学校公众号、咨询电话等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百姓疑惑,使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知政策、懂政策。
(三)严格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学籍管理要求。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
(四)严格监督问责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设立、公布并畅通招生专项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
咨询电话:82228772
监督电话:87519801
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
西安市碑林区铁五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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