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内跨县区随迁+跨市随迁+跨省随迁解答
导语 市内跨县区随迁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跨市随迁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内西安市外。跨省随迁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外。
西安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内跨县区随迁+跨市随迁+跨省随迁解答
1.“房户一致”指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产地址一致,实际居住地址与户籍及房产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适龄儿童初次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房户不一致”指适龄儿童所在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地址不一致;因拆迁导致仅有户籍无房产。
3.“其他”指集体户、空户等户籍。
4.“市内跨县区随迁”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
5.“跨市随迁”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内西安市外。
6.“跨省随迁”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外。
随迁子女申请在西安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在西安市居住就业人员和西安市户籍蓝田县、周至县与其他行政区(开发区)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在我市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知晓在我市中考报名政策规定,按照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居住材料:随迁子女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在西安市办理的《居住证》,但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具有西安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但可作为区县(开发区)积分入学的依据。
户籍材料: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的同一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社保材料: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可作为区县(开发区)积分入学的依据。具体以各区县(开发区)招生平台入学指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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