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新区2025年公办学校入学政策

导语 西安曲江新区公办学校按照分类完成适龄儿童审核,具体集体户、随迁子女怎么入学,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等等相关内容详见正文。

  西安曲江新区2025年公办学校入学政策

  公办学校按照以下分类完成适龄儿童审核及入学工作。

  第一类 属于公办学校学区的类别: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资审资料:

  1.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信息或毕业证等)。

  线下报名服务站:对应学区学校(见附件2)

  第二类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校的类别:以下六类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等,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线下报名服务站:曲江七小(由北门进入):黄渠头二路666号

  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具体资审资料参照附件3,具体平台登记说明见附件4。

  2.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拆迁前学区属于雁塔区移交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入学。

  资审资料:

  (1)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拆迁证明。

  (3)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相关信息(学籍信息或毕业证等)。

  3.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随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落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和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资审资料:

  (1)学生集体户口登记卡。

  (2)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信息或毕业证等)。

  4.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入学。

  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申请在我区入学,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资审资料参照附件3。

  5.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资审资料:

  (1)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公共租赁住房协议(合同期内)。

  6.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或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就业,申请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同时,申请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知晓在西安市中考报名政策规定。

  资审资料:

  (1)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且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户口簿:随迁子女与持居住证父母一方的同一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为分类统筹安排,建议提供以下居住、就业和社保材料,但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

  (1)居住材料: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2)就业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

  (3)社保材料: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购房但户籍未落在该房产上的,所购房屋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集体户: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入学,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公办学校入学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息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统筹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入学。户籍类别按照户籍情况、房屋情况等依次排队;随迁子女类别根据居住情况、房屋情况、就业情况、社保情况等依次排队。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学籍管理。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统筹协调”的原则,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但不得含有自由择校的内容。因学区划分调整,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无法就读同一学校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统筹类别和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入学】查看2025陕西入学招生最新政策,西安各区入学政策细则指南,学区划分,信息审核材料/地点,网上报名入口,咨询电话,持续追踪录取结果、招生计划、入学流程等最新消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