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2025年中考招生录取方案解读(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录取查询)

导语 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依据《蓝田县2025年高职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就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解读如下。

  西安蓝田县2025年中考招生录取方案解读(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录取办法)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

  定向生招生录取政策

  一、招收定向生学校: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均招收定向生。

  二、定向生生源学校:蓝田县辖区内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

  三、定向生计划分配:

  1.招生学校计划:我县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生招生计划(含特长生)为本校县域内招生计划的50%。

  2.生源学计划:定向生生源计划以各初中学校毕业班具有定向资格的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并向办学质量、育人效果提升明显的薄弱初中倾斜,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

  四、定向生资格认定:

  1.资格条件: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七、八、九年级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2.认定程序:各生源学校对本校考生进行定向生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科局。由县教科局和县纪委派驻县教科局纪检组对学校报送结果进行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报备。

  蓝田县2025年定向生招收计划分校情况一览表

  志愿填报说明

  【特别提示】从2024年起,西安市城六区招生单元已不再下达五区二县招生计划。2025年在我县参加中考的学生不能报考我县以外的任何普通高中,只能在我县范围内选报志愿学校。

  一、填报方式

  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实行防伪成绩单。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

  考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s://edu.xa.gov.cn )或蓝田县端口(https://222.91.162.190:9929/ )进行志愿填报。

  二、填报时间

  一是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所有批次志愿。

  填报时间:7月22日8:00至7月24日18:00。

  二是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志愿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县中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请考生随时关注征集志愿相关公告。

  三、填报政策

  我县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为三个批次。考生在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1.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批次

  达到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在西安市田家炳中学、蓝田县城关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中任意选报1所学校。

  2.第一批次

  考生可在西安市田家炳中学、蓝田县城关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民办)中任意选报2所学校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一批次志愿。

  3.第二批次

  考生可在蓝田县洩湖中学、蓝田县玉山中学、西安市白鹿原高级中学、蓝田县焦岱中学中任意选报2所学校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二批次志愿。

  特别提示:建议填满各批次志愿,增加录取机会!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若各学校均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征集志愿。请考生密切关注录取结果公示。

  4.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的相关规定

  定向生志愿填报:具备定向生资格考生均可填报定向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志愿分两个批次填报。考生可在第一批次录取学校(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城关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中选报1所学校,同时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西安白鹿原高级中学、蓝田县焦岱中学、蓝田县洩湖中学、蓝田县玉山中学)中选报1所学校,作为定向志愿。

  特长生志愿填报: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等次且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方具备特长生志愿填报资格。具备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填报与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每个考生只能与1所招生资格学校达成录取意向。若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它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

  志愿填报受限情况: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3〕106号)要求,2025年我市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分类报考和招录,仅符合以下两种条件的,只可报考除西安市田家炳中学之外的我县其他高中阶段学校:

  (1)初中学籍在西安市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1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①学籍不满2年;

  ②居住证满1年不满2年;

  ③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满2年。

  (2)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须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2年不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2年不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不满3年。

  5.报考我县职业高中的考生,可在蓝田县职业教育中心、陕西省高教系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民办)中任意选报1所学校作为职业高中志愿进行报考,也可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报名。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考生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s://edu.xa.gov.cn )或蓝田县端口(https://222.91.162.190:9929/ ),按以下流程填报志愿:

  1.输入12位报名号或准考证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进入中招管理系统;

  2.阅读填报志愿说明;

  3.按照页面上的内容及要求,填写志愿信息:

  4.填写完毕,点“保存”,若发现填写有误,还可以再次修改:

  5.填写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等信息;

  6.确认已填写的志愿信息(须输入中考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使其生效,填报志愿完成。确认后任何人将不能再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7.个人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未进行志愿确认,系统不默认提交确认,所填报志愿无效。

  注意事项:

  1. 考生凭报名号和自己所设定的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照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

  2. 具备定向生资格或特长生资格的考生,若不能正常填报相关志愿时,请立即与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学校联系,查明原由,及时处置。

  3.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期不能填报。考生志愿选择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填报,避免网络堵塞而影响志愿的正常填报。凡未按时填报志愿、未按时提交和确认志愿、未按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志愿的,其后果由考生承担。

  4.考生操作时间超过30分钟,需要重新登录。离开计算机时一定要退出系统。

  5.在志愿填报期间,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录,考生本人可持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到县招生办申请恢复初始密码,并及时登录修改。

  录取办法

  一、录取工作组织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蓝田县中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与城六区同时进行。所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平台。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和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在城六区招生纳入城六区统一招生平台。

  二、录取依据

  录取工作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实践等五个维度;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

  1.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两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资格。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呈现。单科成绩的分数以保留1位小数的原始成绩方式呈现(若小数位数超过1位,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计分)。总成绩分数为各单科成绩相加,保留1位小数。

  4.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进行录取。

  5.招生录取工作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1.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批次录取学校为西安市田家炳中学、蓝田县城关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其中西安市田家炳中学200人,蓝田县城关中学50人,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50人。

  依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批次录取时设定最低控制线,分数线由县中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考成绩划定,未完成计划的不再补录,转为第一批次统招计划。

  2.第一批次

  录取学校为西安市田家炳中学、蓝田县城关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

  (1)特长生录取。依据招生学校上报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意向清册,已与招生学校达成意向,具备特长生资格、中考总成绩达到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

  (3)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4)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依次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进行录取,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若出现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则进行网上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由县中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类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高中学校一次性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3.第二批次

  录取学校为蓝田县玉山中学、蓝田县洩湖中学、西安市白鹿原高级中学、蓝田县焦岱中学。

  执行我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统招生和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

  录取原则、程序和操作办法与第一批次录取相同。

  四、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的依据和程序

  筛选依据:四个条件两项指标及学科学业考试成绩。

  1.四个条件依次为:

  (1)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其他军人子女);

  (3)少数民族考生;

  (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西安市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考生(以下简称“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考生”)。

  2.两项指标依次为:

  (1)综合素质5个维度评价结果;

  (2)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

  3.筛选程序及操作办法:

  首先依次比对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其他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考生四个条件。若考生具备某一条件,则依次优先录取;若前一条件比对结束还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比对下一条件。

  若考生四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两项指标。首先比对综合素质5个维度评价结果同等级个数,若不相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若相等则比对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若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的4个等级中同等级个数不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两项指标比对中,若某项指标比对后考生数等于计划数,结束筛选,否则继续比对下一指标。

  若通过以上四个条件两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依次按照学科分数进行比对录取。

  五、职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

  报考职业高中的考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统一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册入学考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清册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后按意愿和选报整体情况统筹专业。

  蓝田县职业教育中心、陕西省高教系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民办)录取新生在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录取后,依据学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六、跨区域招生录取

  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和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跨区域招生纳入西安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通过平台统一录取。

  七、照顾政策

  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精神,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

  (一)军人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教育优待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2023〕15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规定执行。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执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审核随军人子女进行。

  (三)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2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

  1.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

  2.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在西安的子女,台湾籍考生;

  (五)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

  2.其他军人子女;

  3.少数民族考生;

  4.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考生。

  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八、录取结果管理

  (一)录取结果统一管理。全市所有学校录取结果由市中招办统一管理。我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要按时报市教育局审批录取,同时归入全市录取库。

  (二)录取结果统一公布。全县所有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中招办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按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包括准考证号、姓名、录取类别等。

  (四)严格学籍管理。各高中阶段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县教科局将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空挂学籍,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五)统一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一、成绩查询办法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知自己的成绩:

  1.成绩公布时间为7月18日中午12时,考生可进入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s://edu.xa.gov.cn )或https://222.91.162.190:7070 进行成绩查询。登录“西安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平台”,进入“2025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2.考生随后在毕业学校(报名点)领取市上统一打印的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按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录取过程中分批公布录取结果,蓝田县考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s://edu.xa.gov.cn ) 蓝田县志愿填报端口(https://222.91.162.190:9929/ )进行录取查询。也可关注“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

  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节选)

  第二章 入学 注册

  第五条各市(区)通过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和规定的招生录取流程开展招生工作,县(区)及学校按规定统一录取新生。被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资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高中学校、县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核实通过后,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第六条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学生,学校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在开学前持有关材料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经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其他市(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未通过统一录取、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普通高中班额一般应控制在50人以内。

  第十条经核实,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其学籍。

  (一)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二)高中阶段在籍;

  (三)高中阶段已毕业、结业(肄业);

  (四)属于学校违规招生取得学籍。

  第三十七条学生学籍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学业水平考试、发放毕业证书和学生转学、休学、退学、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依据。

  蓝田县2025年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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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蓝田中考】即可进入蓝田县中考志愿填报入口,录取结果查询入口,查看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最新录取分数线,持续追踪中考录取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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