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导语 西安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指南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包括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等,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失业人员依照本实施意见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城镇其他企业。
申请材料:
(1)参加失业保险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相关批文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1、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办理登记时,在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科办理,并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参加失业保险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相关批文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2、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时,按要求填报“西安市失业保险单位注册登记表”及“西安市失业保险职工花名册”;
3、业务科经办人员对以上资料审核确认后,填写“西安市失业保险注册立户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4、业务科科长、分管主任审批并在“西安市失业保险注册立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由信息中心编发登记单位失业保险编码,业务科建立单位和职工参加基本信息,为新登记单位填发“西安市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并告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的起始日期;
5、业务科经办人员依据单位所提供的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核对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表”,并核准确定单位和个人的月缴费额,业务科科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批;
6、做好新参保单位的有关登记造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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