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程序

导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按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

  西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程序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四证”具体内容.docx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按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见附件3)按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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