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放射诊疗许可证办事指南

导语 西安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办理地点在哪儿?下面西安本地宝的小编为您带来西安放射诊疗许可证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

  办理部门: 西安市卫生局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西大街75号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

  联系电话: 85510087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市属市管及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

  申请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文字材料两份,电子版一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3)有大型医用设备的,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以卫生部最新公布的为准;(4)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及放射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单;(5)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6)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7) 放射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培训、个人健康监护(包括个人受照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等)的有关资料;(8)本年(或上年)度放射防护监测报告和大型医用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9)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提供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报告;(10)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流程:

  一、受理条件: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文字材料两份,电子版一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3)有大型医用设备的,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以卫生部最新公布的为准;(4)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及放射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单;(5)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6)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7) 放射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培训、个人健康监护(包括个人受照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等)的有关资料;(8)本年(或上年)度放射防护监测报告和大型医用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9)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提供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报告;(10)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 受理人员应当面见申请人,依据上述条件当场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决定,并出具加盖西安市卫生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1)对于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并出具《放射诊疗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对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放射诊疗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材料。

  二、审核、审批(书面审查、现场审查) 经书面审查(审查标准同上)、现场审查后(西安市卫生局应派出2名以上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标准同上,并提交经签字认可的《现场审查意见表》),根据现场审查结论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审查结论包括“建议通过”、“建议整改”、“建议不通过”。(1)现场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对审查结论为“建议通过”或“建议不通过”的,西安市卫生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对未获批准的申请单位,西安市卫生局应在做出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放射诊疗许可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通知申请单位。(2)对审查结论为“建议整改”的,西安市卫生局应在审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通知书》和整改意见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在三个月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西安市卫生局提交整改报告;西安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做出是否批准予许可的决定。

  三、制证在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完成《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印制工作并按规定签发合格的证照。四、送达西安市卫生局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按照规定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办事表格: 西安市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样本.doc 西安市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doc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