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浐灞生态区入学攻略(时间+材料)
导语 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及特殊群体入学,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浐灞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浐灞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行政区移交公办学校按照《移交协议》保持学区划分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点。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浐灞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浐灞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浐灞辖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浐灞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批准。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实施。
1.填写审核登记表
资审前,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xachanba)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3),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下载。
2.现场资审安排
7月9日-7月21日,学生家长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按照《西安浐灞生态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所需资料一览表》(附件4),携相关资料,到指定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1)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优抚对象子女、其他享受政策照顾类人员子女、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附件5)到浐灞生态区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3)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统筹类学生到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4)区级统筹类学生,在入学信息审核时,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结合学位供给情况,选报2所公办意愿学校。
3.取得报名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入学信息审核、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生入学
公办中小学根据学区划分,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原则,分批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7月24日-8月2日,各公办学校根据各类资审学生人数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实施分批依次录取,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相关信息。
第一批次:录取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次:安排优抚对象子女、其他享受政策照顾类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第三批次:安排统筹类学生。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按照落户时间依次安排入学。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按照租赁协议签订日期依次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购房的,按照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入学;未购房的,结合居住和务工情况依次安排入学。
当本批次录取完成后,学校仍有剩余学位时,安排下一批次录取;如无剩余学位,结合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五)规范信息采集
各公办学校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浐灞辖区内的民办小学原则上在浐灞生态区范围内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
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浐灞辖区属小区配建的民办学校,其小区业主子女入学,按照历史惯例执行,由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及人数,公示无异议后列入直升计划,不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三)公布计划
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在浐灞生态区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在其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在7月10日-7月22日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7月24日9:00,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在浐灞丝路学校组织实施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由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由市教育局公布。
2.民办学校补录。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民办小学补录仍为浐灞生态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市级审批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审核点进行资审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浐灞生态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审核点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人员在我区务工的,其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入学资料,按规定时间到浐灞生态区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进行入学信息审核,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二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三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四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五是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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