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中招生可以跨区吗

导语 跨区域招生纳入西安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跨区域招生学校限报一所。跨区域考生资料由招生学校通过平台统一提交。

  可以跨区域招生录取

  跨区域招生纳入西安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跨区域招生学校限报一所。跨区域考生资料(准考证、原始成绩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相关材料)由招生学校通过平台统一提交。

  在省内外地市招生要按照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招生区县审查结果招生录取。

  在五区二县招生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招生区县审查结果以及招生区县提供的流出证明进行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管理政策:

  所有普通高中要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生源不足时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本市域内进行招生。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严格落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独立招生规定,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含跨区域招生)等工作,必须通过市级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

  普通高中的国际课程班、特色班和特定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取消培养方向和育人定位不够准确、班级特色不明显举办的特色课程班跨市招生资格,具有跨市域招生资格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跨区域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须提前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会商招生计划、条件、程序以及学籍转接等事宜,进行公示,于普通高中计划下达前报市教育局。

  在外省就读的西安市户籍学生,可在西安市报名参加考试和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西安市户籍学生,须在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跨省转学到西安市同类同层次学校。

  严格执行《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要求,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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