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学生有购房补贴吗

导语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在西安买房均没有优惠,但如果已经毕业且获取学士学位,可申请认定为E类人才,就能在买房之前申请人才公租房。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在西安买房均没有优惠,但如果已经毕业且获取学士学位,可申请认定为E类人才,就能在买房之前申请人才公租房

  西安E类人才认定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1、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2、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二、认定程

  1、个人申请。申报对象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填写生成电子版《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工作专人在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通过分类认定系统向相关受理部门进行申报,下载打印《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到受理部门。

  3、受理认定。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4、资格审查。受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

  5、公示。受理部门在每月28日前将认定人选名单报送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DE类人才认定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次月7日前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6、办理认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已通过认定部门资格审查,并经西安市人社局统一公示且无异议后,应予办理认证。出具《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表》。

  三、申请提交材料

  1、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2、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最高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4、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

  7、单位为个人缴纳的近期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8、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收入证明;

  9、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完税证明。

  注:7、8、9三个证明,任选其一即可。

  西安E类人才申请人才公租房流程

  一、申请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类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政府人才公寓方式保障);经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可申请政府人才公寓、人才公租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E类人才(可申请人才公租房)。

  2、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本人及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或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

  4、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二、申请人才安居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三、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5、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

  四、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官网”)下载《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房管局官网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中心。

  3、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4、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货币化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住房补贴】可查看西安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指南、补贴资格审核名单、咨询电话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