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在西安买房有优惠吗

导语 没有优惠,研究生可认定人才,申请租赁补贴或人才公寓,或者在买房时不需要落户和提供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没有优惠,研究生可认定人才,申请租赁补贴或人才公寓,或者在买房时不需要落户和提供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一、申请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类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政府人才公寓方式保障);经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可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租赁补贴方式保障)、E类人才(租赁补贴,需落户)。

  2、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本人及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或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

  4、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二、申请人才安居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三、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5、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

  四、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官网”)下载《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房管局官网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中心。

  3、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4、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货币化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具体申请指南可点此查看:西安人才租赁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具体申请指南可点此查看:西安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西安各类人才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根据《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要求

  对符合《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路一带”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件,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由引进人才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购房手续。

  》》》点此查看原文

  2021年3月3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20号)要求: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本次新政主要针对政策发布之后(3月31日及以后)的“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即3月31日及以后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时应按照“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执行。3月30日及以前已落户的居民家庭,不受本次政策调整的影响,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住房补贴】可查看西安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指南、补贴资格审核名单、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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