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西安户口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办法
导语 非西安户口失业人员怎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相应的办理流程和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原单位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转出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支付。
一、受理条件: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
2、失业迁出地需划转失业保险费用
二、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申领人转出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转移单 | 1 | 原件 | 加盖公章经办留存 |
2 | 本人身份证 | 1 | 复印件 | 经办留存 |
3 | 本人银行卡 | 1 | 复印件 | 需提供本人西安市本地银行卡复印件 |
4 | 财务到账通知单 | 1 | 复印件 | 此通知单由市本级财务科提供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失业金】可进入西安失业金领取入口、发放进度查询,获取申领指南,查看西安失业险经办中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