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打印指南

导语 市民可以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到各区县办事大厅打印,咨询电话为029-68251770,详情见正文。

  《个人参保缴费明细》操作指南

  已参加个人养老统筹的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含未成年子女,以下同),申请公租房资格或补充完善资料的,需提供办理时间节点之前至少12个月《个人养老缴费明细》。

  出具个人参保缴费明细可以到本区的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事大厅,本人持身份证出具《个人养老缴费明细》。需注意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打印的窗口会有所不同,需按照人员类型不同到指定的窗口或者查询机上出具《个人养老缴费明细》。

  未参加个人养老统筹的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含未成年子女,以下同),申请公租房资格或补充完善资料的,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按照本人的真实收入情况填写制式承诺书。

  咨询电话:68251770、68251771、81103782、8110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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