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降温费和取暖费需要纳税吗

导语 根据单位性质来决定,西安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不需要计税,企业单位需要计税,详情见正文。

  回答:西安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不需要计税,企业单位需要计税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规定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取得的取暖费、乡镇工作补贴如果符合上述国税发〔1994〕89号所列范围,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有问题,可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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