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社保可以申请西安人才认定吗

导语 不可以,西安用人单位为个人按期逐月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含)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没交社保不可以申请西安DE类人才认定,除非是高校毕业生直接认定。

  一、申请材料: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

  附件1 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doc

  2.与西安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不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一年及以上)代替劳动合同。

  3.西安用人单位为个人按期逐月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含)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国国籍人员可用所在单位6个月(含)以上的工资薪金个税证明和单位说明代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学位和学历证书。国内学位学历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港澳台地区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如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库中查询不到的需提供原批准材料。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7.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行业10强的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确认评价的,提交单位系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行业10强的凭证及担任高级职务的聘书、工作合同等任职凭证,单位官方网站及含本人信息网页的打印件,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8.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申请确认评价的,须提供所获荣誉的官方认定证明材料。

  9.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吸引就业20人(含)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申请确认评价的,必须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等。

  10. 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税后)待遇的人员申请确认评价的,必须提交用人单位开具的制式薪资证明原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公章,单位负责人要签字。同时还须提交能够反映其年薪30万元以上的完税证明,以及近期6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税后累计达到30万元)。

  驻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只提供上述1、4项相关材料。(申请人才评价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的资格审核名单,其人才评价证书需在取得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二、线下申请地址

  1、市级部门(含原已开通认定申报权限的市级部门和公司)所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评价确认,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市人才中心受理;驻西安市高校(含原已开通申报权限的高校)开展大学生直通认定的相应分类评价确认统一由所在高校每年规定时间集中申报,市人才中心受理。

  2、区县、开发区所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评价确认,受理部门为其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

  3、注册纳税在西安市的中省驻市单位、非公经济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受理部门为单位注册纳税所在地的区县人社部门、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受理部门为纳税所在地的区县人社部门、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

  4、符合西安市重点产业、对我市经济做出突出贡献、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可向人社部门申请人才自主评价。区县人社部门、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审核推荐,市人社局同意授权后可受理本企业人员的评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人才】可查看西安五类人才认定标准、认定指南、在线认定入口、认定材料、人才中心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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