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买房提供资料有问题有惩罚吗

导语 1.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进行购房意向登记的,1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2.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上述购房人填报购房登记。其余情况见文。

  西安买房提供资料有问题有惩罚吗

  。西安住建局有有关惩戒措施。具体如下:

  登记购房人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部门将对以下失信行为实施限制措施:

  1.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进行购房意向登记的,1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2.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上述购房人填报购房登记;

  3.登记购房人选中房屋后连续2次放弃签约的,1年内不再接受上述人员填报购房登记。

  4.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资格核验骗取购房资格或刚需资格的,5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所需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以及社保、个税缴纳明细;

  2.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3.非本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4.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人才认定证明;

  5.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等;

  6.委托他人提交购房资料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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