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购房登记撤销后还可以再登记吗

导语 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上述购房人填报购房登记,详见正文。

  登记购房人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部门将对以下失信行为实施限制措施:

  1.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进行购房意向登记的,1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2.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上述购房人填报购房登记;

  3.登记购房人选中房屋后连续2次放弃签约的,1年内不再接受上述人员填报购房登记。

  4.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资格核验骗取购房资格或刚需资格的,5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在哪里登记:

  西安市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平台:

  》》》点此进入

  怎么登记:

  在西安市限购区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

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刚需家庭: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购房前48个月无住房转让记录;

  3、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4、 二孩及以上家庭,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5、28周岁及以上未婚人士,还须满足:无婚姻记录、本市范围内名下无房、购房前48个月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登记后摇号:

  意向购房人多于可销售房源时,应按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次序,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分别产生选房顺序号和选房家庭,并按顺序进行选房。刚需家庭在本类别摇号未中的,可再次参与普通家庭摇号排序。登记的意向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保持一致。因放弃选房或者选房后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置房源,按照房源类别按序递补选房,房屋价格不得高于开盘销售时公示的价格。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人姓名,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撤销手续。因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撤销网签备案的,应递交申请并说明理由,所退房源通过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买房】了解西安最新买房首付、房贷利率变动等购房政策,查看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进入购房登记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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