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导语 申请条件为:本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或具有本区居住证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可以申请鄠邑公租房,还包括申请资料及收入要求等,详见正文。
鄠邑区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具有本区居住证,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
(三)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二、准入标准
(一)收入标准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的,租金标准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2.3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2.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12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6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600元,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的80%执行(4.8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3.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90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75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50元,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执行(6.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车辆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只允许有一辆且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买 发票为准)。
(三)住房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四)工商注册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低于15万元且只允许有一个工商注册。
三、所需材料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甘亭街办区域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
3.申请人家庭的资产承诺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
5.未婚、离异及丧偶的需填写婚姻承诺书;
6.主体信用承诺书;
7.申请书;
8.婚姻证明。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丧偶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9.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务工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及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纳税记录证明、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2、社区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基础条件进行审核
社区指导申请人填写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审核表,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录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批系统,并将其申报信息在辖区公示3天,公示结束将资料上报辖区镇(街道)。
3、辖区镇(街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辖区镇(街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与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批系统上社区上报的资料进行比对,无异议将申请资料上报区住房保障中心,有异议将申请资料退回社区。
4、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区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无异议将联审信息上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联审完将结果反馈区住房保障中心。
6、区住房保障中心将联审结果进行公示
区住房保障中心将联审结果录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7、公示结束将资料进行备案并归档
备注:
1.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2. 个人纳税记录证明在鄠邑区市民之家窗口办理。
3. 个人参保缴费明细在鄠邑区养老经办中心办理。
五、咨询电话(区号029)
企业人员联系电话:84816181
事业人员联系电话:848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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