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停供暖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导语 西安不用暖气要办理停暖的话需要在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以下是具体信息。
西安供暖停供规定:
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规定:"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不属于供热公司直管的,可以向物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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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热缴费标准:
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理部门咨询投诉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供暖缴费】查看预交供暖优惠政策、进入缴费入口,查询所属供热公司、收费标准、供热公司/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