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公租房分配报名材料
导语 选择第一、二、三、四序列的家庭,需在报名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至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核实信息,第一序列: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等。
西安曲江公租房分配报名材料
《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文件模板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点击下载: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选择第一、二、三、四序列的家庭,需在报名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至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核实信息(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政务中心),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或者法定形式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报名该序列无效,默认报名至第五序列。
排序规则
报名截止后,经复核符合分配条件的对象,轮候选房顺序按照《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排序,具体如下:
第一序列: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
第二序列: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第三序列: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
第四序列: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
第五序列:已审批的公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报名须知
1.报名申请提交时间顺序与排列顺序无关。
2.选择第一、二、三、四序列的家庭,需在报名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至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核实信息(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政务中心),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或者法定形式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报名该序列无效,默认报名至第五序列。
3.每个轮候家庭只能参加一个租赁型保障房项目一种户型的报名,确认后不予更改。
4.报名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手机号码,报名须填写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手机号码。
5.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及新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的群众,可参加后续报名,报名排序仍按照《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报名序列排在前一次报名同一序列之后,依次类推。
其他相关说明
1.同一序列内的,按照审批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若审批时间相同的,按照年龄从大到小再次排序。
2.已公示的租赁型保障房项目轮候选房顺序名单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有特殊原因申请人需调整轮候序列或自愿放弃现有轮候选房顺序位次的,由主申请人向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调整或从原项目轮候选房顺序名单中剔除,保障资格依然有效,仍可参与后续排序报名。
3.轮候排序期间,因家庭情况变动导致序列发生变化的,需主动向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回复【曲江公租房】进入报名入口,查看详细报名通知,可报名房源、报名流程、咨询电话,租金标准+实拍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