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第四中学2021招生入学公告

导语 西安高陵第四中学2021招生入学公告公布了招生计划、学区范围、招生对象、信息资审时间、地点及对象、资料审核、特殊群体入学、招生入学等信息,详见正文。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依据《高陵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西安市高陵区第四中学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生250名学区内学生

  二、学区范围

  草市村以东——东方红路以南——西韩路以西——上林二路以北

  三、招生对象

  1、本学区户籍行政村村民

  2、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子女

  3、本学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4、学区内拆迁过渡户子女

  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四、信息资审时间、地点及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学生及其家长登录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持审核所需相关资料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资审时间:2021年6月15日 8:00-11:30

  资审一览表:

资审时间 资审地点 资审对象
2021年6月15日 8:00-11:30 草市小学 草市5—10组村民子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2021年6月15日 14:30-17:30 城关小学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2021年6月16日 8:00-11:30 高家小学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2021年6月16日 14:30-17:30 北街小学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特别提示

  拆迁过渡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其他人员按要求准备好资料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8:00-11:30(城关小学、高家小学毕业生),14:30-17:30(草市小学、北街小学毕业生)在高陵区第四中学资审

  六、资料审核

  审核时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统一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

  (1)本学区户籍行政村村民持户口簿

  (2)本学区户籍小区居民持户口簿、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

  (3)本区户籍拆迁过渡户子女持“三证”,具体内容如下

  ①户籍证明:拆迁过渡户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拆迁过渡证明:由户籍地街办出具。

  ③居住证明:租房户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户房产证明;购房户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①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高陵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户房产证明;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②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高陵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在我区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5)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持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即完成公办学校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相关事项

  ①我区居民在学区内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原则上在户籍地学区公办初中审核登记;

  ②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入学信息审核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③每位家长将待提交审核的档案资料封装于牛皮纸袋内,档案袋封面的左上角写上所属类别,购房的在右上角填写购房小区及时间,下面填写栏内按要求填写学生姓名、毕业学校、班级和资料清单。

  ④户口簿复印件包含: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身份证复印件包含父亲、母亲的,复印于一张A4纸上,身份证地址须与户口簿地址相同,购房合同复印件一般复印1、2、3页及最后签名盖章页,复印件上要显示购房主体,即买卖双方的名称、购房位置、小区名称以及面积大小、户型,及买卖双方签名。

  ⑤凡未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提供审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查实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责任。

  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各位家长务必佩戴口罩,在校门口主动扫码出示并进行测温后,方可进校报名登记。

  七、特殊群体入学

  1.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区特殊教育学校要保障其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其父母或监护人要将孩子情况报区特殊教育学校备案,特教学校落实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3. 其他群体入学。

  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等入学。

  八、招生入学

  信息审核通过后,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依次统筹安排拆迁过渡户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入学;在指定审核点审核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或各辖区中心小学按照“排序优先、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依次安排

  九、温馨提示

  西安市高陵区第四中学属区政府直属管辖的公办学校,在2021年的招生过程中严格落实上级招生文件精神,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校外机构、单位以培训、考试或代办形式进行招生,在招生过程中从未涉及任何项目的收费。提醒各位家长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入学收费问题请第一时间拨打我校招生电话进行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86919250

  教育局电话监督举报:86918881

  西安市高陵区第四中学

  2021年6月5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入学】查看2024西安各区入学政策,学区划分,信息审核材料/地点,网上报名入口,咨询电话,持续追踪招生计划、录取结果、补录报名等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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